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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招聘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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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鄂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划转鄂城区管理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8名,所有招聘教师实行统招统分。相关学校及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鄂州市在编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

5.新机制教师服务期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的要求: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关于报考年龄: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教师资格证: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报名登记表填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确认、《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下载打印均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ezhou.gov.cn/)进行。按鄂价费字〔2007〕18号,笔试考试费标准50元/人,面试考试费标准为50元/人。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7日17:00。

(3)缴费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2:00(缴费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9:30。

(5)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11:30。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报考比例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视情况取消岗位或调剂招聘计划到其他招聘岗位,并进行公告。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2)笔试内容的范围: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新教师应知应会以及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信息技术、科技等方面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

(4)笔试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增加5分。以上人员中已经享受加分政策,并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以上人员在网报成功后,须在2022年8月2日9:00—8月10日17:00,持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鄂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210室(古城路115号)现场审核登记。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鄂城区教育局、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及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5)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6)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其他方式发送至鄂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210室)(电话:027-60281758)。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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